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
【发布时间:2026/1/27】【访问次数:1370】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人们常说结婚后财产都是夫妻共同的,这个说法精准吗?确实不能一刀切,双方结婚后,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共同所有,或者一部分共同所有,一部分各自所有。针对如何所有的情况,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仅有一方的意愿是不够的。那么双方协商约定是否口头约定就行了呢?口头约定难以举证,容易存在一方反悔无法查证的情况,所以民法典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需要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书面约定:双方共同拟定书面协议,签字确认;也可以至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见证。形式上比较灵活,但切记必须进行书面约定,并且约定明确,不存在歧义,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据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