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购房,算谁的?
【发布时间:2026/1/27】【访问次数:2171】
父母出资购房,算谁的?近年来,由于房价较高,子女购房时父母通常都会出资。那么如果子女婚姻状况发生变动,这套父母出资所购买的房产所有人又该如何认定呢?为此,《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分别针对子女婚前、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予以规定:如果是婚前购买房产,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出资方的父母明确表示是对双方进行赠与的除外。如果是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该按照约定进行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此之外,实践中我们更常遇到的情况是父母部分出资(比如支付了首付款),剩余房款由子女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情况。如果是在婚前购房,且只登记了子女一方的名字,则子女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登记方向另一方做出补偿。除此之外,一般都会认定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在实践中关于父母购房的处理结果会更加复杂,最好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