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如何处分?
【发布时间:2026/1/27】【访问次数:1065】

        夫妻离婚以后,登记在孩子名下的财产,该如何处分?是不是抚养权归谁,谁就可以做任意处分孩子名下的财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孩子名下的财产,例如房产、存款,是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处分孩子的个人财产。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人。因此夫妻离婚不会因为抚养权而影响父母监护权的地位。所以说并不是抚养权归谁,就由一方签字处分即可。那么监护权有什么法律意义呢?举个例子,如果要变卖孩子名下的房产,即便父母离婚,仍然需要父母双方共同签字才能处分。与此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在处分孩子名下的财产时,必须要有利于孩子的权益,不得损害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