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后还能再变更吗?
【发布时间:2026/1/27】【访问次数:1040】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变更吗?答案是肯定的。父母双方可以根据自身及子女实际情况的变化,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另一方主张变更抚养权的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
一般法院的裁判思路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综上,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需要变更,宗旨是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尽力保护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