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已分手的前男友反复跟踪、纠缠,如何依法维权?
【发布时间:2026/1/27【访问次数:707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双方终止恋爱关系或者离婚后,禁止纠缠、骚扰妇女,妇女一旦遭受上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不仅可以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也可以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出具后,不仅会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也会同时送达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由各方协助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保令。希望大家,善用人保令,保护自己,隔离伤害。